檢定規則說明
當日檢定時間
  • 1
    試場、時段之安排以准考證為準,不得要求更改。
  • 2
    請於考試前 30 分鐘到達考場,等候排隊進場。
  • 3
    每場考試開始 10 分鐘後,不得進入試場,亦不得要求重考或退費。
  • 4
    3 級以上的級數考試時間為上午時段,1、2 級的級數考試時間為下午時段。
檢定規則
  • 1
    考生進入「排隊區」時,除自備之文具,其他私人物品、電子設備與電子穿戴裝置(包含行動電話、手錶、手環……等)不得攜入試場。請考生攜帶准考證,無准考證不得入場應試。
  • 2
    檢定中如發現考錯場次或級數之考生,須立即離場,成績不予計分,亦不得要求重考及退費。
  • 3
    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均取消考試資格。
  • 4
    作弊:左顧右盼、意圖窺視、相互交談、抄襲他人答案,便利他人窺視答案,自誦答案,或以暗號告訴他人答案者,先給予口頭警告,若情節重大者則當場沒收考卷。通報師長且不予核發證書和成績單。
  • 5
    檢定結束後,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,待監考人員收卷、清點試題,並宣佈結束後,才可離場。
  • 6
    考生入場後,師長可至「休息區」休息,於考試結束時至「出口區」等待考生離場,嚴禁進入排隊區與試場。
  • 7
    活動當日,承辦單位皆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  • 8
    考場內嚴禁有招生或販賣等商業行為,違者一律驅離。
  • 9
    若當天因故需補發准考證,請自備兩吋照片一張或攜帶附有照片之相關證件(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學生證等),至考場服務台辦理。